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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番外之二 展昭笔记:朋友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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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一日,一名烟花之地的嬷嬷击鼓鸣冤,哭诉嫖客乱刀杀害了她们家的小姐,被告乃是一位名唤虞春的小郎君,身形瘦弱,看来未及弱冠,被妓馆打手粗鲁架入大堂,却是任人推拉,未有挣扎。观其双目空洞迷茫,看去竟有颇有旁徨无助之感,彷佛迷途小儿误入他境,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又为何流落至此——

    展某怎么看,也无法将此人与苦主口中那穷凶恶极、会以乱刀残杀柔弱女子至死的狠戾之徒作相联。

    包大人及公孙先生皆作同感,指示从死者春桃平日的交际情况着手调查,尔后查出一名叫黄磊的走镖人,与被告同为死者熟客,最终证明使人方为杀害死者春桃的真凶。

    大堂上,真凶黄磊自知穷途末路,竟妄想挟持人质以逃脱,情况正危及之际,那名被胁在凶手身上的纤弱少年却突发大笑了起来,笑得张扬而疯狂,连刀锋在他项颈间抹出一道血痕仍犹若未觉,笑声里有着浓重的悲凄与自嘲,看起来在笑,听着却像是啼哭,令闻者凄怆。

    黄磊显然也被这阵突来的惨笑惊乱心神,趁著破绽将其制服之后,未料到那名方才还笑得令人心惊的少年,却忽地回身狠踹了地上人一顿,动作敏捷得实叫人惊诧,与堂上受审时的迷茫之象简直判若二人。

    事后,公孙先生表示,此人甫经大悲,恐怕心神受创,有失心疯的征兆;若能好好静养便罢,待走出伤痛,不无痊愈可能。可若持续这般自暴自弃,也许将终生疯愣。

    世态凉薄,亦有人可情深至此,不顾身分与对方相知相交,并为她的逝去而心痛至狂。可怜鸳鸯丧偶,哀哀啼鸣,徒留人不甚唏嘘。

    可此位虞春郎君,此一痴情的富家少郎,还这般年青,难道便要以此半疯半癫之态,渡过余生?

    心中不免对这名少年存了几分怜悯,几次街头偶遇,见他独处于来去的人流之中,眼中茫然,身后萧索,似带著无处归去的旁徨落寞,總让人难以对其弃之不顾。

    是故一但巧遇得空,展某便会上前照拂,冀望多少能化开他的心境,助他排解心神。

    不过举手之劳而已,若能因此助人度过难关,则展某又为何吝于为之呢?

    可惜天下终无不散之筵席,待虞春此人的疯症好转之后,便起意欲出京行商,特意来向我等辞行。

    ……就他那瘦弱的身子,初愈的心智,半调子的身手,连个伴当护卫都没有,竟要孤身一人四处行走?

    展某不免替他担忧。

    正巧张龙找来,提议相送一程,展某也便应下了。

    想来张龙他们也是担忧他吧。

    毕竟转眼之间,我等与他也有了将近半载的交情。

    听说马汉正着手替他烤大饼?

    乍听之时,我不禁笑了。

    马汉大饼的滋味非比寻常,美是美在他一份心意,明日可不能当面拆穿了他才是。

    朱雀门前,虞春的身影终究是愈行愈远,望著那翦背影,展某心中不禁微有感叹。

    人生来去,经此一别,天地茫茫,此生与此人,或许再无缘相见了罢。终归相识一场,只愿此人能从此安好便是。

    我瞥向王朝他们,不觉莞尔。

    就不知展某和眼前这一帮兄弟们,能并肩走至何时?

    若这份缘份能长久,当便是极好了。

    (二)

    春桃案后,府内经办案件不少,天下间的冤屈彷佛永无尽洗之一日,总是接踵沓来。需操烦事务太多,曾经有一人名曰虞春的那些事,随着时间经过,自然而然便渐渐淡出我等的关注之外了。

    是故半年之后于谯县查案时,偶然见到他那匹不寻常的座骑,我心下不免诧然。

    那名称自己年有弱冠,体态却仍似少年的朋友,他如今身在何处?人可还安好?

    孩童及歹徒的下落尚未有线索,可虞兄弟的情况或许紧急,是故我当下决定先带人搜寻他的下落,却没料想接连寻获失踪孩童、逮捕人犯,最后竟是顺带完成了包大人交付的任务。

    虞春的那匹座骑极具灵性,彷佛知悉自家主人去处,竟是一路领头南行,遇有岔路,仅稍加停蹄,复又决然择路奔行。偶有奔跑太过,甚至知驻足等候,最后更领人穿越密林,直奔林深隐蔽之处,因此寻获出牠的主人。

    当我跃至洞底,解了虞兄弟身上绳索之后,他却两眼一闭,直挺挺往旁倒下。大骇之下,就着头顶筛落的光线,竟发现他襟袂染血,惊往其脉象一探——好在平稳,大约仅系因疲累过度而昏睡而已。

    想着他丧失意识前脱口说出的话,展某一时间真有些哭笑不得。

    经此案后,展某对虞春此人着实有了不同的认识。

    过去他伫在京城的半年时日,虽与其偶有往来,可促膝长谈之次数却屈指可数。对他的印象,前半期被此人一身的茫然无措所覆盖,而后半期,却也只欣慰着此人能克服伤悲,重拾振作起精神罢了。若从此未再相遇,于事后回忆,他也不过仅是个在开封府所承办过的若干案件里边、一名曾横遭失爱之痛的受害者,一名痴情善良的富家子弟而已。或许因他总让旁人看得有些省不下心,又有过一段不长不短的交集,是故让人印象较深罢了,庆幸他最终能走出阴霾。

    如此而已。

    可原是展某错了,展某着实小瞧了此人。

    此人不仅只是一名痴情又善心的纨裤,他所具的勇气,能令他见义而为,为一群素不相识的孩童冒险,即使身陷险境,亦不曾起意要抛下他们,甚至愿以身作饵,换他们逃亡的时间。他创办了孤儿居,保全了孤儿们的心愿与尊严,教导孤儿们如何自立自强、自给自足,替他们聘请夫子武师,用心栽培,他不要孩童们的感恩戴德,却只要他们活得自在舒心。

    他真正为那些无处可去的孩子们,建立了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归处,就如同一般人所称的「家」一般:平凡,却长暖。

    待从公孙先生口中得知这番构思之时,包大人亦同感惊奇,毕竟从来未曾听过哪名善人,为孤儿设想至此番境地,却真连善名皆不欲拥有。

    大人因此对此人赞誉有加,直道此子难得,可惜胸无大志。

    展某敬佩于他,对他有了刮目相看之感。

    或许便从那一刻起,展某方认真直视了此人,并有了想进一步了解的心思罢。

    展某常想,虞春此人,其对这世间的着眼之点,或许打从开始便与众人不同。

    他身上不时流露出的违和之处,初始以为乃因其情绪不稳所致,未多加在意,可如今细想,却颇有脉络可循。

    比如,他早先偶尔不经意流露出的眼神,似乎将自己与这世间作了区隔,遥乎渺乎,旁人难以迄及。

    比如,观他言行举止,似乎读过书、识得字,可对若干基本礼仪及典故,却半知不解,字也写得不甚优美。识字却似未曾好好习字,懂书却未曾深刻记忆,反倒对许多杂七杂八的旁学有深入的意见。

    又比如,他见到包大人之时,眼中虽有敬却无畏,虽曾几次自称草民,可表现于外的态度,却从不曾让人以为,他乃真心觉得屈居人下;谈起皇亲贵族,高官宦吏,亦一概无崇畏之色。

    展某本怀疑该是他家境高裕,已惯于居人上之缘故,可又见他和一般百姓往来,态度未有分毫区别,连同下人对话,也以平辈之礼待之,彷佛在他眼中,他只敬他所敬,昂首而立,任何身分的区别皆未能令真正的他低头。

    此无关身分贫富,只源于他心内的原则不同。

    该是何样的家族背景,何方的水土民情,方能养出此般不同寻常的性子?

    几次询问他家乡何处、家人何在?初始,他总敷衍着我们,只言自己已无家可归、无亲可依,要我等切莫多问,否则仅系徒增伤感而已。

    展某不愿掘人伤往,也便止住,未再继续细问了。

    *

    孩童诱拐案过后的某一日,展某打从内院经过,恰巧听到公孙先生与包大人谈论起此人,公孙先生评虞春其人聪明伶俐,能力颇高,入府稍加磨鍊,应可成为一名可用的英才……可惜他就是不愿意入身公门。

    彼时我方知晓,原来公孙先生已私下游说过他入府做事,可他并未应承,只勉强表示愿以自由之身无偿相助,在开封府内做半天的打手。

    ……也是,展某见此人行事一向率性而为随心而至,如同天边大雁,便爱无所拘束。还是自由自在、可任意翱翔的日子,于他比较合适罢。

    我不禁于心中此般淡淡地想着。

    …………

    话说回来,虞春此人在公孙先生的辩才之下,竟能够全身而退?

    此举倒是甚为了得!

    (三)

    虞兄弟刚来府中帮忙的那段日子,公孙先生心情一直不错,想来是对新增添的跟班很是满意。

    听闻他上工头日便将先生请练字的提议给驳了,还说了些似是而非的理由作借口?

    真可谓初生之犊不畏虎,难怪先生心情不错,先生总喜好些奇特……不,或许该说是与众不同的物事方是。

    我一面如此想着,一面抚摸着手中白玉。

    此玉为佩,质地温润,洁纯无瑕,乃上好之羊脂玉精雕而成,上头雕秋菊五朵,芳雅婉约,娟美秀气。以此而看,此枚玉佩应由女子配戴较为合适,可转念想玉主人可能乃系虞兄——却意外并无突兀之感。

    莫不是因虞春此人的身形相貌皆偏斯文的缘故,方无不搭配之感?

    想起方才于练武场失手差点将他摔出,我一声叹息,顺手将玉佩放进桌上木盒,心里琢磨着,还是待明日还玉之时,再好好同他赔一回不是好了。

    不过当下最应考虑的,该是于宫中装神弄鬼、弄出一番风波的那名无面白衣客,他究竟有何目的?又该如何捉获?此人武功高强,恐乃江湖人士,事涉江湖,此事着实不甚好办……

    可后来,展某却并未有机会将玉佩还与虞兄,当然亦无从就那日练武场的失礼之举复向他致歉。

    因为,玉佩丢了。

    连同尚方宝剑,一齐被白少侠带去了陷空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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