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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这一口抵十的公孙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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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应优美,在下字「不甚好」,该回家多练练,每天练一时辰最恰恰好。

    在下坚持休闲应与工作分离,不该将工作过渡回家,所以我摇了摇头,平静地表示自己字体已定型,想改也改不了,早就没救了,字什么的看得懂就好,在下又不是艺术工作者来者。

    我语重心长地同他说:「其实我字也不算丑,它只是也不算美而已,倒还算整齐不难辨认,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我这样便行了。更何况就是因为有我这种人存在,才更能衬托出先生你们这些书法大家的不平凡啊!」

    当时公孙先生握着字帖的手紧了紧,不知是否曾想过不计文弱书生的形象设定出拳打我,不过他那日似乎是有事要忙、又或许是想起我系无偿帮忙多作要求不慎合情理,还是根本懒得同我沟通?

    总之他最后放了我一马,没像前一日那般「唐僧」我,就这样随在下去了,从此再没提过让我练字的事情。

    (一八〇)

    头一年进开封府做白工的那年度年底其实曾发生了件大事,但在阐述这件大事之前,尚有一段关于马汉的小插曲发生。

    而要说起这段插曲,合该先介绍介绍马汉这个人。

    (一八一)

    马汉是个酷哥。

    这应该是全汴梁城都知道的事情:他沉默寡言、惜字如金,总是摆一张酷脸,脸上少有表情。

    马汉长张龙一岁,于四校尉中排行老二,彼时年方十九,身高与展昭差不多。

    客观来说,马汉长得蛮帅的:浓眉虎目、赫赫精神,面容棱角分明,拥有如小麦般的健康肤色(只是没包大人那么黑),综合气质坚毅潇洒,就可惜一道横过右颊的深长刀疤,破坏了这张原本算是秀气斯文的脸蛋。

    说是这道刀疤造就了一代酷哥的诞生其实是一点儿也不为过。

    马汉幼年曾被山贼掳走过好几日,就在家人以为生还无望准备操办后事的时候,他竟自己从山里走出来了!脸上带着一道深可见骨的可怖伤痕,鲜血就这样哗啦啦地流满整脸,邻里见了是又挫又惊又喜,原来他一个孩儿竟把看守他的两名大汉一锅踹翻了,就这样自力救济逃出了生天。

    由此可见,有些人的神勇真是天生的,常言道:七岁定终生,这话说得是一点儿也不假!

    我不禁回想起七岁时的自己……想当初的我是在做甚呢?

    那时在下为了抢回被夺走的棒棒糖,正把隔壁座位的鼻涕男压在地上打呢,后来被我阿爹领回家教训了一顿,小屁股高肿了三个日夜,坐椅子都得先塞上三层坐垫,免得酷刑加身……唉,这悲痛的过往不提也罢。

    总之说回马汉的孩提经历,话说当时的小马汉脸部因此光荣负伤,可这道伤痕太深太狠,似乎竟一刀切断了他部分颜面肌肉,使得即使伤口痊愈后半边脸颊仍难有动作表情,才造就了如今面摊大马汉的诞生。

    所以马汉并非有意装酷而不苟言笑,他也是很苦的,与其只动半边脸笑得阴阳怪气吓跑别人顺带打击自己,他宁愿从此板着脸了,长久下来顺道将沉默寡言的性子也给一并育成了。

    马汉虽然脸上少有表情,却不表示他是个情绪内敛、难以捉摸的人,相反的,他为人爽俐,总是藏不住心思,是个容易看透喜怒哀乐情绪的老实人,但又不至于沦为冲动莽汉。

    咦?问在下面无表情又沉默寡言该如何看透?

    在下只能说人除了言语表情外还有许多表达情绪的方法,比如眼神啊动作啊气场啊等等的,熟了也就了解了……你们懂得,ok<一>?

    (一八二)

    在下曾经提过马行街夜市铁拐李的蜜煎雕花是唯一一样可以让马汉瞬间变脸的食物,那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以后绝对要离手上有蜜煎雕花的马汉远一点,千万别在此时惊扰了他大老爷,否则将留下一辈子难以抹灭的心灵创伤……

    ……今日夜深了,不适合回忆创伤,明日再行笔继续吧。

    ------

    批注:

    <一>ok:传言在某遥远的热爱舞蹈的某国的人民中,每每应承他人时都会习惯性地用双手摆出一「圈」一「二」向上伸直而呈脚三七步的姿势举在头顶上跳舞,久而久之就演变出一种类似此姿势「ok」的象形符号文字,用来代表「好、没问题、明白了」之意的番邦语。由于字形简洁明了,书写方便,在江湖中颇受速记者的喜爱,是种内行人才知晓的简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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