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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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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方少爷,我和你比扳手腕。”

    方嘉皓是假洋鬼子,不太懂,学威哥的样子将手肘置于台案,“这样?”

    一次输掉,他仍不服气,叫嚣自己不熟练,缠着威哥继续。涨红脖子道:“米兰达,为我加油!”

    实在是孩子气。美若用书掩住笑容,打量他眉眼。

    方嘉皓不大像詹家人,五官应该传自父系,敦厚可爱。

    这是她哥哥,心中第一次兴起这种真实感。美若继续看书,嘴角不住翘起。

    佣人在车站外等候,接了他们去往切斯特的乡村。

    从大路转到小道,已有二十分钟,周围不见人烟,两边是茂密的山毛榉树林,静谧得像另一个世界。美若这才领悟到过百亩的切实概念。

    眼前豁然开朗,是片大池塘。池塘一侧有座宅邸,灰色石灰岩墙面,黑色人字屋顶。

    方嘉皓指向另外一侧,介绍说:“那边是贺维勋爵家,每年这个时候他会回来,和小舅还有他的同伴一起。”看见宅子前的车,他兴奋,“小舅比我们的速度还快。”

    “查尔斯,这里是方家的,还是詹家的?”

    “有区别吗?小舅的。”

    好吧,枉她曾经历数查尔斯的家族财产,嘲笑詹俊臣。真正报应不爽。

    美若不再多问,随管家上楼,进去为她安排的房间。

    詹俊臣没有出现,他在吸烟室倒了杯威士忌,向来客的背影举杯。

    美若带了牛仔裤,但衣柜里已经准备好两套鲜红色的传统骑手服。

    她拨弄一下其他衣裳,婉拒了琼斯太太的好意,自己将行李袋里的衣衫挂上。

    一时钻牛角尖,妄图以卵击石。如果从一开始,詹俊臣等候在她宿舍门前那一刻,她敛去锋芒,扮演一个懦弱怕事脑袋贫瘠苍白的女性角色,想必他不会对她产生任何兴趣。

    美若眺望窗外景色。这个房间很不错,能看见远处池塘。深秋时节,塘岸洋水仙绽放,水面上一层枯叶,两三只小舟用绳缆绑在栈桥的木栏上,随风荡漾。再举目,坎布里亚山脉群山叠嶂,密林里橡树红枫,黄黄红红,色彩斑斓。

    “我不知你为何改变心意,还自甘堕落;我不知你为何改变自己,没有人警告你。”

    她倚着窗低声哼唱披头士。

    詹俊臣在晚餐前出现。

    美若随方嘉皓一起,低低叫了声“小舅”。

    他听见,抬起眼,满意地笑。

    他询问两人的学业,慈祥如长辈,又向美若转达了其他亲戚的问候和邀请。

    美若回忆那时初见,他扬言会即刻赶她出牛津的神情,不由在心底大骂了一通奸佞小人,难怪是詹家人,同是小舅,和詹笑棠一般的笑面虎。

    第二日清早,隔壁贺维勋爵带了朋友一起会和在詹家马厩外。

    美若第一次见到真正的英国贵族,大失所望,不过是个红鼻头肿眼泡,鼻梁弯钩的中年胖子。

    十多个人,百多条纯种猎狐犬,犬吠马嘶,加上管理犬舍的仆人们不停吹响手中的号角,热闹非常。

    方嘉皓血脉沸腾,骑一匹浅灰牝马来回奔走,临行前不忘告诉美若:“米兰达,你去挑一匹,明天我开始教你。”

    詹俊臣手中捏一把皮鞭,指向马厩一角,“那里,美若。红色的,叫‘希望’。”

    仆人牵来一匹毛发像黑缎子的阉马,他的高筒皮靴踩上马镫,翻身上去,稍微抬一下黑色的帽子,垂目对美若道:“希望你喜欢它。”说罢一夹马腹,追上前面浩浩荡荡的大队,往坎布里亚山脚的原野而去。

    马厩的仆人告诉美若,希望有阿拉伯血统。

    它确实神骏。

    美若拿一只苹果喂它,它舔她掌心,酥酥麻麻的感觉让美若心软。

    马厩的仆人得意道: “希望的脾气温驯,难得的是跑起来速度既快又稳。詹小姐,要不要上马跑一段试试?”

    “不用,我只看看它。”美若试探地抚它颈毛,它稍侧头,用一边眼睛打量她。

    “嗨,希望。……露薇十五岁生日获得‘爱之星辰’,以她的婚姻交换。我十九岁生日获得了你,他想交换什么?我一无所有。”

    傍晚时分,喧嚣队伍再次出现在马厩外。詹俊臣和方嘉皓在外奔马一日,又被血腥杀戮的游戏鼓舞,两人神采奕奕。

    方嘉皓拎着几只死狐狸往美若眼前晃,大概想看到和其他表姐妹一般的惊骇反应。

    美若仔细观察,狐狸的头部有枪眼。她诧异:“不是狗咬死的吗?”

    “笨狐狸才会被狗咬死。这几只是躲进洞,被赶出来,小舅一枪打死的。”

    在旁观察许久的詹俊臣走近前,让方嘉皓把死狐狸交给仆人,接着对美若道:“美若,你去书房等我,我有话和你说。”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码字,没时间回评论。有几个问题解释下:

    美若的年纪,没有21,现在19。十六岁生日半年之后走的,十七岁生日接到华老虎电话;十八岁在学校,忘记过了。前后接近三年,所以雷神说“等了快3年。”

    雷神说“他今日非比以往”,意思是以前光脚不怕穿鞋的,现在他有鞋子了,不能再做把丁喜生爵士的孙女丁露薇丢进轧纸机水泥搅拌机里那种事。

    小美怕他为什么还要去求他读书。小美听说这个糙爷们是她父亲,即便很怕,也有孺慕之心。

    还有,雷神为什么不许丁露薇唱“半斤八两”。一是因为魔音穿耳,二是因为她一个穿万元时装的大小姐,唱那种苦逼歌,违和感太重了。

    感冒缠绵,脑子很糊涂的,求放假一天。另外琢磨下四方会面详情。

    下次更新: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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